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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国际合作问题探讨

摘要本文从我国对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国际合作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等方面综述了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该问题的探讨,认为现有研究缺乏对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国际合作制度的全景研究,没有将一般法学理论和环境法原则作为渔业管理制度的指导原则,对国际合作的具体内容探讨较少,尤其是缺乏对北极原住民利益的考

摘 要 本文从我国对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国际合作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等方面综述了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该问题的探讨,认为现有研究缺乏对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国际合作制度的全景研究,没有将一般法学理论和环境法原则作为渔业管理制度的指导原则,对国际合作的具体内容探讨较少,尤其是缺乏对北极原住民利益的考虑。未来可能会更加注重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的国际合作制度的建构。

关键词 北冰洋 公海 渔业资源 管理 国际合作

作者简介:李芳芳,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14级国际公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088

一、研究背景

(一)气候变暖对北冰洋公海渔业带来显著影响

气候变化导致北极海冰加速融化,北极海域的初级生产力可能会有所提高。据美国国家雪冰数据中心统计,在2012年9月,约有40%北冰洋公海的海冰完全融化,为历年以来的最大值 。目前由于科学数据的缺乏,有的人对北冰洋公海出现商业化捕鱼持积极态度,有的人却对此不那么乐观。但不可否认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极大的影响了鱼类的迁徙模式,北冰洋在未来有可能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巨大新渔场。

(二)北冰洋沿海五国极力确立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的领导者地位

为了避免鳕鱼资源枯竭这个悲剧的重演,美国一直致力于积极推动北冰洋公海渔业的治理。北冰洋沿海五国(即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丹麦和挪威,简称A5国家)举行了一系列高官会议和科学家会议,探讨在北冰洋公海预防不管制捕鱼的问题,并于2015年在奥斯陆签署了《防止在北冰洋中央海域不管制公海捕鱼的声明》。直到2015年4月召开的第三次科学家会议,才第一次邀请了来自中国、日本、韩国和冰岛的代表参加。由此可以看出,A5国家试图确立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的领导者地位,并为此做了长期的努力。虽然会议提到了需要非沿海国家的参与,但强调的是在科学方面的国际合作。因此,中国迫切的需要参与讨论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问题之中。

二、国内外关于该问题的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从不同视角就涉及包括北冰洋公海在内的北极问题进行了研究:

1.北极问题及北极治理:

北极地区存在外大陆架划界、岛屿争端、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北极航道、北极环境、北极能源等问题,国内一些学者对其中一个或某几个北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研究北极问题是为我国制定北极政策服务的,故问题的最终落脚点是中国的北极政策。唐国强、夏立平等着重研究了中国该做出怎样的北极政策。解决北极问题需要整体性思维,故一些学者研究北极,不再局限于解决某一个具体的北极问题。例如,郭培清、刘惠荣、丁煌等就是从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角度研究北极治理。值得一提的是,赵隆 的研究颇具特色,从北极渔业问题入手,思考北极治理路径可能的选择。

2.北冰洋公海渔业现状及法律规制:

(1)从北极海域整体层面研究渔业资源。北极海域有四个公海区域:挪威海的Banana Hole、巴伦支海的Loop Hole、白令海的Donut Hole及北冰洋中央海域即北冰洋公海。

唐建业、赵嵌嵌 分析了适用于北极渔业的相关国际法和渔业管理组织,指出有必要加强养护和管理北极鱼类资源的国际合作,北极渔业是我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新理由。邹磊磊、密晨曦 还对A5国家的北极渔业政策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要践行预防性措施和生态系统渔业管理理念。褚晓琳 也强调,基于北极现状加强和扩大合作才是路径。

焦敏、陈新军、高郭平 则偏重于从科学技术分析气候变化对北极渔业的影响,北极渔业的现状及应对的策略;王燕平、李励年等 着重分析了中国参与北极渔业的可行性。

(2)从南北极渔业治理进行比较研究。邹磊磊、黄硕琳、付玉 是从采用对比研究的方法,从南北极渔业管理机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对比分析,对建立北极渔业管理机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对此,邹磊磊 在其博士论文中的研究更为详尽。

(3)对北冰洋公海渔业的养护和管理进行研究。潘敏 提出北冰洋公海治理将是一个自组织的过程,并主张北冰洋公海渔业的有效治理需要与中国等多方的国际合作才能实现。唐建业针对A5国家的举动和出台的决议进行了深入分析与讨论,认为其举措不当,我国应积极参与北冰洋生物资源的养护。邹磊磊、黄硕琳 也就A5国家塑造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领导者”的地位的合法性进行了深入探讨。刘惠荣、宋馨 提出了一种新观点,即北冰洋公海的法律规制路径或许可能是签订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赵宁宁、吴雷钊 则深入研究了美国积极推动北冰洋公海治理的动因及实践。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1.探讨是否需要一个新的法律机制来规范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北极渔业:

Erik J.Molenaar ,Adam Soliman ,Jennifer Jeffers ,Bonnie A.Malloy 分析了与北极渔业相关的国际法的不足,并提出了可能的解决路径。而Alf Hikon Hoel 则认为现有的国际法足以规制北极海域的各种问题,即使北冰洋公海出现了新的渔业,北极国家也有能力根据国际法解决新问题。

2.对北极鱼类的潜在运动趋势进行分析:

Anne Babcock Hollowed,Benjamin Planque,Harald Loeng 全面评估了北极鱼类运动趋势,并得出有六种鱼类最有可能在北冰洋公海生存繁衍的结论。

3.对关于北冰洋公海渔业会议的介绍:

《Chairs Statement of the Meetingon Arctic Fisheries》 介绍了A5国家2014年在努克举行的会议。《Declaration on arctic fisheries 16 July 2015》是对A5国家在2015年出台的奥斯陆声明的介绍。

4.探讨A5国家的行动或由五国出台的声明:

Njord Wegge 通过评估未来对北冰洋生物资源商业利用的潜力和分析A5国家在达成声明的过程中彼此的利益差异,认为A5国家虽然有不同的立场,但基本还是团结一致的,未来关于管理北冰洋公海的几乎所有决策可能是出自这五国。Grace Elizabeth Shephard,Kari Dalen和Regina Peldszus等 对北冰洋沿海五国出台的声明进行了分析,认为有必要为北冰洋公海建立区域综合管理机制,联合科研项目是临时措施中最有效的,有助于实施其它临时措施。

三、研究不足及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一)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

就国内的相关研究现状而言,以上文献让我们对北冰洋公海渔业的现状有了整体了解,对与北冰洋公海渔业相关的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有了全面认识。但整体研究存在以下不足:

1. 对中国参与北冰洋公海渔业的宏观性建议较多,缺乏对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国际合作制度建构的全景研究。

2. 国内的研究都倡导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的管理需要国际合作,但是对国际合作的具体内容探讨比较少,尤其是缺乏对北极原住民利益的考虑。

3. 没有将一般法学理论和环境法原则作为建构渔业管理制度的指导原则。

国外的研究虽然已经逐渐强调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的国际合作,但其侧重点在科学研究方面,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的主导地位仍应归属A5国家。

中国要想建设性的参与北极事务,既要北极政策大方向的指引,也需要深入、细致的具体建议的实施。北冰洋公海作为全球公域,在国际合作的基础上,建构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制度才是保护公海渔业资源的最佳选择。

(二)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1.更加注重北冰洋公海渔业的国际合作研究:

在世界争夺北极的热潮中,世界各国更看重北极的资源价值,但我们不应该忽视保护北极脆弱环境的义务。首先,渔业资源作为可再生资源,不像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那么敏感,我们从低敏度话题入手相对比较容易。其次,在北冰洋公海出现商业化捕捞之前,正是建立平等互信关系加强国际合作的好时机,各国对采取预防性原则和措施来管理北冰洋公海渔业不会那么排斥。再次,由于科学数据的缺乏,北极渔业资源存在不可预测性,需要各国加强科研合作。

解决北极问题,寻求各国的利益切合点才是关键,应加强北冰洋沿海国家和非沿海国家的对话,让各国秉持合作精神注重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的国际合作将会是一个维持北极和平的最佳突破点。

2.更加注重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国际合作制度的建构:

由于过度捕捞、海洋污染、海洋变暖和入侵物种的侵扰所造成的协同效应正在加速全球鱼类资源的枯竭。公海渔业资源的利用和养护历来就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议题,如何在一个还没有出现商业化捕捞的公海区域建构渔业管理制度无疑更具有挑战性和研究价值,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考虑先管理后开发的问题 。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建构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北极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结语

在今年的杭州G20峰会上,中美双方就“与其他有关各方一道,朝着于2016年年底前出台一项旨在防止在北冰洋公海海域进行不受监管的商业捕捞活动的文书而努力”达成共识,中国应抓住此机遇从而建设性的参与北极事务。

正如潘敏教授所言“北冰洋渔业问题是中国介入北极治理很好的平台”。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国际合作制度的建构具有重要的价值,一方面是预防不管制捕捞过度捕捞保持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之必须,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北极国家与非北极国家的合作,有助于维持北极地区的和平。

注释:

唐建业.北冰洋公海生物资源养护:沿海五国主张的法律分析.太平洋学报.2016(1).93-101.

赵隆.从渔业问题看北极治理的困境与路径.国际问题研究.2013(4).69-82.

唐建业、赵嵌嵌.有关北极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的法律问题分析.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11-15.

邹磊磊、密晨曦.北极渔业及渔业管理之现状及展望.太平洋学报.2016(3).85-93.

褚晓琳.北极渔业资源养护管理法律问题研究.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16(2).1-7.

焦敏、陈新军、高郭平.北极海域渔业资源开发现状及对策.极地研究.2015(2).219- 227.

焦敏、陈新军、高郭平.气候变化对北极渔业资源的影响研究进展.极地研究.2015(4).454-462.

王燕平、李励年、林龙山、余兴光、陆亚男、刘勤、余丽萍、邱卫华.中国远洋渔业企业参与北极渔业的可行性分析.渔业信息与战略.2015(1).1-9.

邹磊磊、黄硕琳、付玉.南北极渔业管理机制的对比研究.水产学报.2014(9).1611-1617.

邹磊磊.南北极渔业管理机制的对比研究及中国极地渔业政策.上海海洋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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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磊磊、黄硕琳.试论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中北极5国的“领导者”地位.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6-13.

刘惠荣、宋馨.北极核心区渔业法律规制的现状、未来及中国的参与.东北亚论坛.2016(4).86-94+128.

赵宁宁、吴雷钊.美国与北冰洋公海渔业治理:利益考量及政策实践.社会主义研究.2016(1).12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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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我国对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国际合作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等方面综述了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该问题的探讨,认为现有研究缺乏对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管理的国际合作制度的全景研究,没有将一般法学理论和环境法原则作为渔业管理制度的指导原则,对国际合作的具体内容探讨较少,尤其是缺乏对北极原住民利益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