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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升级一般远程审判方式的研究

摘要随着网络化时代的来临以及“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与法庭也开始了进一步的结合,法庭的审判方式逐渐多样化。如一般远程庭审,其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音频处理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使法院里的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能够分别在不同地点的情况下,同时参加网上开庭的一种新型审判方式。

摘 要 随着网络化时代的来临以及“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与法庭也开始了进一步的结合,法庭的审判方式逐渐多样化。如一般远程庭审 ,其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音频处理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使法院里的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能够分别在不同地点的情况下,同时参加网上开庭的一种新型审判方式。但这种审判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各种难以克服的困难,而本文探讨对上述审判方式进一步“升级”,将虚拟现实和全息投影运用到法庭审判中,从而能够弥补远程审判所带来的不足。

关键词 互联网 虚拟现实 全息投影 远程庭审

作者简介:廖翔坤,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学生,研究方向:诉讼法。

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198

一般远程审判方式的过程就是逐步将电子网络技术运用于司法审判的各个程序中,这对降低司法成本、革新庭审方式、提高审判效率等都具有重要作用。但该审判方式仍然被许多学者所质疑,如,其是否违背了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法庭的威严是否被削减、网络会不会被黑客攻击等问题。

目前为止,还没有人专门针对将虚拟现实和全息投影的远程审判方式进行研究。相比于前人的研究,本文最大的创新点在于在说明一般远程审判方式不足的基础上,有針对性的从可行性、现实障碍以及应用方法三方面为更好的完善一般远程审判方式提出了相对可行的方案。

一、虚拟现实技术和全息投影

(一)虚拟现实技术定义

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 Technology,简称VR) 是近些年来将三维建模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等融合为一体而形成的高新技术。

(二)虚拟现实技术特征

1.多感知性:

多感知是指除了传统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所具有的视觉感知以外,还包含了其它感知能力:听觉、力觉、触觉等等。

2.浸没感:

该特征又可以划分成临场感,是使用者在虚拟的环境下所能感受到的真实感觉的程度。在理想的环境下是可以让体验者难以辨别真假,并且能让他们如同在现实世界一样,可以全身心的“浸没”到计算机所创建的虚拟环境之中。

(三)全息投影技术

全息投影,是指利用干涉和衍射原理记录并再现物体真实的三维图像,是无需配戴任何眼镜的3D技术,体验者可能够看到立体的三维的虚拟物。这种全息立体投影设备并非是通过利用数码技术实现的,而是利用投影设备把各个角度的影像投影到MP全息投影膜上,让人们看到了不属于他本身角度的其它图像,进而实现真正的3D全息立体影像,通常也称之为虚拟成像技术。

二、虚拟现实技术和全息投影技术在庭审中使用

(一)可行性与迫切性

1.作为世界领土面积第三大国家,我国幅员辽阔,“一带一路”经济区逐渐发展,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外经济等交流日益紧密,社会人员的流动性也日益增强,网络购物的迅速发展,种种原因就造成了的传统审判方式在审理异地当事人案件 中的存在一定的困境。

目前,异地当事人之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居住地不在受案法院所在行政区域)发生的纠纷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趋势。

故,对于一些案件就需要以一种更为方便可行的庭审模式作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备选。

2.我国庭审方式已经出现了大胆的创新模式,比如:余杭区人民法院,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 ;武胜法院首次运用QQ视频开庭审理案件 。这些“新事物”的出现虽然受到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和称赞,但也是饱受争议。而笔者所说的“升级版”基于上述庭审方式的改良。

3.目前,我国的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受益于此,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发展也较为迅速:2015年12月30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信息中心组织建立的“人民法院内网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该网站第一次“打通了”全国各个地区、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的业务交流渠道,其可以为我国30多万名法院干警提供多种功能,比如:“在线调查”、“平台性能优化”、“司法改革讨论”等。

4.社会的进步使得国民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人们将法院视为解决问题纠纷,伸张正义的优先选择。因此,大批的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如同潮水般地涌入了法院,而有限的司法资源必然会产生供需矛盾。面对诉讼“爆炸”,若还是以“只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正义就会被实现”来作为法院主要功能,必然导致案件的积压和诉讼的迟延,造成客观的不公正。 故,进一步建立并深化远程庭审方式迫在眉睫。

(二)优势所在

1.庭审体验与真实庭审体验在主观感受上相似,虚拟现实技术和全息投影技术的结合会使参与庭审的人员如同身临其境的感觉,克服了一般远程庭审的只能在屏幕上现实场景的不足。同时,由于全息投影的存在,即使不在现场的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员,会在法庭的相关位置投射出其本人的实时表现状况包括面目表情和肢体心态。由此法庭不在有“当事人缺席”的感觉。

2.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一般远程审判方式所导致的对法庭的“严肃性”的削减。远程审判缺少在场感,减损了法庭的威严 ;当事人与审判人员身处不同空间内,损害了法院审判的法律威严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损了当事人本身在心理上对于法庭的敬畏 。笔者参阅的相关文献中大多提到了远程审判方式的这个重大弊端。

笔者认为虚拟现实技术的最重要的优点之一就是让使用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使用者使用机器设备后的就如同置身于法庭之中,他们看到的场景依旧是“法官威严的坐在审判席上,法庭中央的天平毅然立于眼前”,故该问题由此解决。

3.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一般远程审判方式而削弱的“直接言词审理原则”。在远程庭审、远程作证中, 由于法官、证人、当事人之间,没有“面对面”的交流,显然违反了该原则。“直接言词审理原则”的核心意旨在于要求审判者亲自接触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面对面、近距离、直观地聆听其陈述和辩解,综合运用自身生活经验和直观感觉,对证据作出独立判断进而形成心证,以避免间接、书面审理带来的先入为主和偏见,并最终通过理性判断而不是任意猜测做出公正裁判。而虚拟现实技术的多感知性和浸没感恰好能够使法官、证人、当事人之间“亲自接触”。由此该,问题缘由将不复存在。

(三)现实障碍

1.成本昂贵:

由于虚拟现实和全息投影技术的过高使用成本,对基础软件设施及操作程序等有较高的技术要求,使得使用成本大大增加。

2.配套制度不完善:

人民法院作為国家司法审判权的实际施用者,其进行的审判活动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但是法律自身性质具有天然的滞后性,仅仅是一般的远程审判方式的发展就已经超出了立法者对于审判方式的预计,使得这种“升级版远程审判方式”更加处在一个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受制于无法可依,且没有具体统一的执行规则,就大大降低了该审判方式的可操作性。

3.信息技术问题:

虚拟现实技术和全息投影技术的科技含量较高,且二者的结合仍旧处于理论层次界面,后续的技术开发,包括软件和硬件的兼容等问题还需要继续探索。同时,作为互联网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其在使用者可能存在被黑客干扰视频信号,被黑客改变数据等问题。

三、建议使用范围

笔者基于上述优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民事诉讼中的一些简易程序的案件,如涉案金额不大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

由于在小额案件纠纷中,因为争议本身的具有的价值有限、当事人自身的资源也有限,他们在争议解决上愿意花费费用自然是有限的。故,这种庭审方式自然易会被这一群体所接受。

(二)刑事诉讼中的死刑复核案件也可以适用

10年前,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但为了复核各中、高级法院审理的死刑案件,使得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会派出大量的法官奔赴全国各地开展庭审活动,因此也消耗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因此,如果在各个羁押场所配置虚拟现实和全息投影技术系统,则能够让法官与千里之外的被告人“面对面交流”,解决庭审问题,同时实现同期录音、3D真人录像(包括被告人的肢体动作和面目表情),也有利于证据的保存,进而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在2008年4月25日上午,通过使用远程视频系统,使一方位于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内的法官对一方处于福建省泉州市看守所内的被告人“蒋某某” 进行了远程审讯。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行使死刑核准权之后,首次通过视频“面对面”远程提讯被告人。

四、结语

培根曾言,科学的、真正的、合法的目标说来不外是这样:把新的发现和新的力量惠赠给人类生活。在中国的一些发达城市,科技早已不断在服务于司法领域,如,远程审判已开始使用,并给人们带来极大的方便,也提高了司法效率。所以,笔者相信,随着远程审判方式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丰富、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升级版”远程庭审方式在未来的开庭审理将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注释:

指通过QQ视频等仅仅通过平面的远程审理案件的方式.

尤其是中国台湾地区的案件以及其他涉外案件.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开庭.杭州日报.http://hzdaily.hangzhou.com.cn/hzrb/html/ 2015-06/03/content_1980008.htm.2017-03-04.

武胜法院首次运用QQ视频开庭审理案件_广安在线.http://www.gazx.org/content/2016-6/14/201661418283814332.htm.2017-03-04.

李雪.简谈网络法庭.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22(3).109-111.

付雄、叶三方.论远程审判的适用规则——克服远程审判之不足的制度设计.内蒙古社会科学.2011,32(4).43-47.

罗书君、叶锋.论远程审判的现状及其建构.法制与社会.2010(27).112-113.

因贩卖毒品而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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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网络化时代的来临以及“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与法庭也开始了进一步的结合,法庭的审判方式逐渐多样化。如一般远程庭审,其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音频处理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使法院里的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能够分别在不同地点的情况下,同时参加网上开庭的一种新型审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