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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5法理学司考真题及解析(二)

2016-06-13每天学点法律知识31、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C.全国

2016-06-13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31、 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

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

C.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

D.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母婴保健法》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婚姻登记条例》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选项B说法错误。根据《立法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据此可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而无权改变。

选项C说法正确。《立法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选项D说法正确。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32、 张某到某市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根据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退卡时应将卡内200元余额用完,否则不能退卡,张某遂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公交公司依据《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拒绝张某要求,侵犯了张某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该条款应属无效,遂判决公交公司退还卡中余额。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张某、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纵向法律关系

B.该案中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法律关系

C.公交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

D.《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属于地方规章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如亲权关系中的家长与子女,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在法律地位上有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监督与被监督诸方面的差别。与此不同,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据此可知,张某、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横向法律关系。

选项B错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一切相关的法律关系均有主次之分,例如,在调整性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中,调整性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在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中,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等等。据此可知,该案中的诉讼法律关系是程序法律关系,所以是从法律关系。

选项C正确。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却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

选项D错误。《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的制定主体是该市公交公司,不是行政机关。所以,《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不可能属于地方规章。

33、 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

B.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

C.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相关

D.如果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应当适用时效免责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即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有约束力。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是否对赵某有效;还涉及空间效力,是否对滞留在A国的赵某有效。

选项B错误。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体现的是属地主义。如果依据属人主义,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可以适用本国法律。如果依据保护主义,只要其侵害了本国利益,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选项C错误。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无关。

选项D错误。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该案不会因为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而适用时效免责。

34、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

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

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

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

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存在关系。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法官的裁判权受到法律的制约。

选项D错误。卡尔·马克思这句话并没有暗含这层意思。

35、 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

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

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

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

选项B错误。法律人査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

选项C正确。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也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因为“证成”往往被定义为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过程。

选项D错误。法律人在适用过程中经常运用的推理,除了演绎推理,还有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设证推理等。

36、 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 )

A.价值位阶原则

B.自由裁量原则

C.比例原则

D.功利主义原则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价值位阶原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比例原则意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功利主义原则即最大幸福原则,行为功利主义主张,为了更好的后果,可以放弃对日常准则的遵守。本题中,为了生命权牺牲了知情权、同意权,两个不同的价值有冲突,体现了价值位阶原则。

37、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

A.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B.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

C.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

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根据规范语句所运用的助动词的不同,规范语句可以被区分命令句和允许句。命令句是指使用了“必须”、“应该”或“禁止”等这样一些道义助动词的语句。允许句是指使用了“可以”这类道义助动词的语句。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命令句,是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选项B错误。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强行性规则。

选项C错误。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确定性规则。

选项D错误。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该条文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38、 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

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

C.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

D.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母婴保健法》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婚姻登记条例》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选项B说法错误。根据《立法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据此可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而无权改变。

选项C说法正确。《立法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选项D说法正确。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39、 张某到某市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根据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退卡时应将卡内200元余额用完,否则不能退卡,张某遂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公交公司依据《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拒绝张某要求,侵犯了张某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该条款应属无效,遂判决公交公司退还卡中余额。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张某、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纵向法律关系

B.该案中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法律关系

C.公交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

D.《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属于地方规章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如亲权关系中的家长与子女,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在法律地位上有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监督与被监督诸方面的差别。与此不同,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据此可知,张某、公交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横向法律关系。

选项B错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一切相关的法律关系均有主次之分,例如,在调整性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中,调整性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在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中,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等等。据此可知,该案中的诉讼法律关系是程序法律关系,所以是从法律关系。

选项C正确。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却是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的。

选项D错误。《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的制定主体是该市公交公司,不是行政机关。所以,《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不可能属于地方规章。

40、 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一单选第13题)

A.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

B.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

C.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相关

D.如果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应当适用时效免责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即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有约束力。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是否对赵某有效;还涉及空间效力,是否对滞留在A国的赵某有效。

选项B错误。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体现的是属地主义。如果依据属人主义,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可以适用本国法律。如果依据保护主义,只要其侵害了本国利益,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选项C错误。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无关。

选项D错误。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该案不会因为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而适用时效免责。

41、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

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

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

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

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存在关系。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法官的裁判权受到法律的制约。

选项D错误。卡尔·马克思这句话并没有暗含这层意思。

42、 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

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

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

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

选项B错误。法律人査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

选项C正确。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程度不同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也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因为“证成”往往被定义为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过程。

选项D错误。法律人在适用过程中经常运用的推理,除了演绎推理,还有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设证推理等。

43、 《左传》云:“礼,所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系对周礼的一种评价。关于周礼,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一单选第16题)

A.周礼是早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

B.周礼仅属于宗教、伦理道德性质的规范

C.“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

D.西周时期“礼”与“刑”是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商、周两朝在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

选项B错误。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

选项C正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

选项D错误。二者的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的“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相为表里”,两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

44、 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 )

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

B.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

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

D.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

【提示】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A.

45、 鸦片战争后,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与变革。关于清末法律制度的变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

B.《大清新刑律》打破了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

C.改刑部为法部,职权未变

D.改四级四审制为四级两审制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律例》相比,有如下变化:改律名为“刑律”;取消了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性质分隶30门;对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妨害国交罪等。但只是在形式上对《大清律例》稍加修改,在表现形式和内容上都不能说是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

选项B错误。《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的结构形式,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确立了新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制度,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等。

选项C错误。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

选项D错误。清末实行四级三审制。

46、 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

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

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

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陪审团的职责是就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裁决。

选项B错误。法官在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

选项C正确。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加以撤销,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

选项D错误。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加以撤销,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

47、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

B.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

C.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D.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规范作用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是法的基础,即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的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选项C错误。法产生的根源包括:经济根源、阶级根源和社会根源。法产生的经济根源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法产生的阶级根源是阶级的产生;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的发展。因此,法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是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选项D错误。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社会作用,而非规范作用。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规定的是法的溯及力

B.规定的是法对人的效力

C.体现的是保护主义原则

D.体现的是属人主义原则

多选题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该条文体现的是法对人的效力,即在满足何等条件下,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其针对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或国家进行的犯罪,即只要国外的犯罪行为侵犯了我国国家利益或我国公民利益的,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利益,属于保护主义原则,而非属地或属人原则。

49、 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基本法律”

B.“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决考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于民法部门法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基本法律。

选项B错误。“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原则,而非命令性规则。

选项C正确。法律证成可以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本案中,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属于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选项D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故法官如此判决正是出于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的考虑。

50、 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国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B.“国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

C.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

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选项B说法错误。“国法”不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其外延还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教会法。

选项C说法错误。不仅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D说法正确。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是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51、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 )

A.任意解释

B.比较解释

C.文义解释

D.法定解释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选项A.C正确。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任意解释属于无权、非正式解释,是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和理解进行的任意的解释。本案中,杨某“强词夺理”对“尸体”的解释就属于任意解释和文义解释。

52、 “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律既可以强化权力,也可以弱化权力

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

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不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

D.从法理学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法治的理解。

选项B错误。在法理学中,各种价值、各种权利都不是绝对的,都可以被限制,其限制由法律规定。比如自由,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公权私权都是平等对待的。

选项A.C.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有相对平和与相对制约的符合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的权力运行的法律机制。在公权力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

53、 公元前399年,在古雅典城内,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1人组成的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被告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其因在公共场所喜好与人辩论、传授哲学而被以“不敬神”和“败坏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在监禁期间,探视友人欲帮其逃亡,但被拒绝。苏格拉底说,虽然判决不公正,但逃亡是毁坏法律,不能以错还错。最后,他服从判决,喝下毒药而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人的良知、道德感与法律之间有时可能发生抵牾

B.苏格拉底服从判决的决定表明,一个人可以被不公正地处罚,但不应放弃探究真理的权利

C.就本案的事实看,苏格拉底承认判决是不公正的,但并未从哲学上明确得出“恶法非法”这一结论

D.从本案的法官、苏格拉底和他的朋友各自的行为看,不同的人对于“正义”概念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苏格拉底审判的理解。

选项A正确。从道德评价的角度看,苏格拉底是善良的;但法律却认定其有罪,这直接说明道德与法律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

选项B正确。在审判中,苏格拉底宁死也不承认自己追求真理有什么错误,正是对自己探究真理的坚持。

选项C正确。苏格拉底承认判决不公正,但仍然拒绝逃亡,坦然接受死刑,理由是逃亡就是毁坏法律,说明其主张“恶法亦法”。

选项D正确。苏格拉底拒绝逃亡,探视他的友人主张其逃亡,双方都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义的。

54、 一外国电影故事描写道:五名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五人中的摩尔提议抽签吃掉一人,救活他人,大家同意。在抽签前摩尔反悔,但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抽中摩尔并将其吃掉。获救后,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并被判处绞刑。关于上述故事情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其他四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B.按照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之福祉”的思想,“一命换多命”是符合法理的

C.五人之间不存在利益上的冲突

D.从不同法学派的立场看,此案的判决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价值冲突。

选项A说法正确。本题中的其他四人故意将摩尔杀死并吃掉的行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选项B说法正确。功利主义的中心思想就是多数人的利益大于少数人的利益,所以牺牲摩尔一人的生命换取其他四人的生命的做法按照功利主义理论是正确的。

选项C说法错误。五人之间很明显在生命利益上发生了冲突,并最终以牺牲摩尔的生命利益为代价、维护了其他四人的生命。

选项D说法错误。不同法学派对此案件自然有不同的看法,他们之间不存在所谓的“唯一正解”。

55、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也是义务性规则

B.是用“规范语句”表述的

C.规定了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D.规定了家庭成员对待老年人之行为的“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

选项A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该法条符合确定性和义务性规则的描述。

选项B正确。语句分为陈述句和规范语句,二者区分的关键为是否使用道义助动词如应当,如果有使用则为规范语句,该法条使用了“应当”、“不得”,故属于规范语句。

选项C错误。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该法条没有关于法律后果的表述。

选项D正确。该法条中的“应当”体现的是“应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该法条中的“不得”体现的是“勿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者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56、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关于法的这一特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律具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

B.法律具有程序性,这是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C.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律主要依靠国家暴力作为外在强制的力量

D.自然力本质上属于法的强制力之组成部分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

选项A.C正确。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就一般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B正确。不按照自然法则办事,会招致自然界报复。不按照社会规范行事,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故程序性是法的一项重要特征。

选项D错误。法的强制属于人为强制,区别于自然力。

57、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

B.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

C.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D.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规范作用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是法的基础,即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的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选项C错误。法产生的根源包括:经济根源、阶级根源和社会根源。法产生的经济根源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法产生的阶级根源是阶级的产生;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的发展。因此,法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不是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选项D错误。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社会作用,而非规范作用。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规定的是法的溯及力

B.规定的是法对人的效力

C.体现的是保护主义原则

D.体现的是属人主义原则

多选题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该条文体现的是法对人的效力,即在满足何等条件下,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其针对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或国家进行的犯罪,即只要国外的犯罪行为侵犯了我国国家利益或我国公民利益的,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利益,属于保护主义原则,而非属地或属人原则。

59、 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基本法律”

B.“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决考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于民法部门法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基本法律。

选项B错误。“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原则,而非命令性规则。

选项C正确。法律证成可以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本案中,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属于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选项D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故法官如此判决正是出于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的考虑。

60、 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国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B.“国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

C.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

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选项B说法错误。“国法”不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其外延还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教会法。

选项C说法错误。不仅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D说法正确。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是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来源: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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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3每天学点法律知识31、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C.全国